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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八重建:原民視角觀重建條例090830

2009-08-30 04:01迴響:1點閱:717

    「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草案」(以下稱「莫拉克條例」)27日立法院三讀通過,這部草案以一週(20日至27)的時間逕速通過,許多專家學者已經為文批評與建議,誠不贅言,筆者僅從一位經歷過「九二一災後重建」的原住民視角觀察「莫拉克條例」。

 

    在「九二一震災」後,「災民」意味著一群流離失所的居民,「災區」指出受災區域。從「莫拉克颱風」來看,「災民」遠較「九二一震災」來的眾多與多樣、「災區」幅員也比「九二一震災」廣闊,所以「災區」與「災民」的定義與界定,攸關未來重建是否完成的準據。要言之,災民的損失有輕重之別,重建的需求也就有輕重緩急;災區的受創面積、受創的影響各有不同,其重建的方案就必須因地制宜。「莫拉克條例」未見對「災區」與「災民」的定義,那麼重建的策略與方案就無法固本強根。

 

    此次「莫拉克颱風」造成原鄉受創至鉅,許多部落將要面臨遷村的命運。台灣原住民各族在近代其實已經面對過各種形式的遷移,日據時期是以殖民者的統治需求,以軍警鐵血律令強制從深山遷移至淺山;國民政府時期,是以「山地現代化」的精神進行部落遷移,結果造成許多部落在現代化與觀光化的產造中承受災害,前有廬山觀光區的水患,今有知本溫泉區、好茶部落、梅山口的土石流。遷村的過程無一二致的均是以國家機器從令部落遵守,等到災難發生,即換以福利慈善面孔「救助」之,完全抹除了往前以國家暴力奪取的原住民資源。

 

    「莫拉克條例」第一條雖然納入尊重原住民基本法,但整體精神卻是將原住民身分模糊為一般災民,有關「部落遷村」、「原地重建」諸項,又任「就災區安全堪虞或違法濫建之土地,得劃定特定區域,限制居住或強制遷居、遷村(12)加以限制與規範,原鄉災民自主性團體幾無力量相抗於膨脹的國家災後重建體系,徒然重蹈「由上而下」的國家意志。若然,政府應該提供的是,豐富、確實的資訊且接受人民檢驗,不以侵犯人民的自主權力為尚,而社福及慈善團體提供的永久住居,也以尊重原住民的傳統方式、以居住者的參與意見為重建核心。

 

    最後,「莫拉克條例」是因應「莫拉克颱風」所產生的任務型組織條例,重建任務的完成與否不應重拾「九二一重建條例」的限時規畫(三年為期),重建的完成與否應以重建任務的完成作為檢覈的依據。正如「九二一災後重建」的經驗所示,三年的重建結束之後,第四年、五年、六年,仍舊有四大重建任務(國土保育區域、基礎建設、家園重建、產業重建)未能完成的災民、災區。

 

    治大國如烹小鮮,況乎災後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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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blogger.chinatimes.com/walis/archive/2009/08/30/430351.html
2009-08-30 04:01作者:walis分類:挖新聞迴響:1點閱: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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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八八重建:原民視角觀重建條例090830

重建10年總算入厝 東星災民批馬無用
九二一大地震中倒塌的台北市東星大樓,歷經十年風波,昨天舉行落成典禮。(記者簡榮豐攝)

東星大樓自救會前會長陳建華(右)高舉海報,痛批當時擔任市長的馬英九,除了跟災民打國賠官司,還記得什麼?(記者簡榮豐攝)


積欠工程尾款 九成住戶難回家

〔記者林秀姿、林相美/台北報導〕苦熬十年,換了三家包商、還與台北市政府對簿公堂,九二一地震最後一棟完成重建的東星大樓,昨天正式落成。但因為一億多元的追加工程款要九十戶受災戶承擔,平均每戶達數百萬元,八十一戶因尾款未繳,還是有家歸不得,首日僅有九戶搬進去。

位於台北市八德路與虎林街口的東星大樓,原本為地上十二層、地下二層的建築,是九二一地震時台北市唯一災區。昨天的落成典禮,總統馬英九送來祝賀花籃,但受災戶並不領情,拿著陳情海報大罵:「總統馬英九光重建一棟東星大樓就要花十年歲月,那麼八八水災重建要幾年?大家等著看吧。」有民眾質疑受災戶應該感謝馬總統協助重建,當場被嗆:「感謝他是台灣的悲哀!」

台北市議員簡余晏表示,東星大樓重建拖延是多項因素造成,若非馬市府堅持市府核發東星大樓建築執照沒有失職,九二一住戶不需走上打國賠官司這條路,住戶需要重建資金,受到國賠官司延宕,失去災後搶建的黃金時機,一再拖延,鋼筋等建材持續漲價,加上包商惡意倒閉,才會一拖十年。

議員痛批馬郝 重建延宕沒道歉

東星大樓自救會前會長陳建華在九二一震災中失去母親與弟弟,他忿忿不平地說,受災戶同時失去親人與住所,既要負擔舊屋貸款,還要支付新屋房租,有老人家等不及就過世了。

受災戶蔡小姐說,十年來一會兒住親戚家,一會兒租房子,媽媽得了憂鬱症,現在還要背負貸款,心都涼了一半。

簡余晏指出,九二一為重大災難,馬市府的思維不該是「防止佔便宜」,而應於最短時間解決問題;其餘受災縣市能儘速完成災後重建,關鍵是由縣市政府強力主導,沒有人和災民打官司。

住戶李發仁表示,北市政府對於重建工程十分消極,若一開始能積極協助幫忙,介紹優良承包商,住戶也不必承受十年折磨。雖然市長郝龍斌最後與受災戶和解,但和解金不足以支付龐大貸款。

簡余晏說,住戶最後會和市府達成和解,那是因為住戶累了,畢竟沒有幾個人可以禁得起和政府單位長期抗戰。市府把東星大樓的重建責任全部推給住戶自救重建委員會,完全沒有考量委員會能力有限,錯誤的制度造成重建工程延宕。她強調,從總統馬英九到市政府以降,迄今都沒人向東星大樓罹難者與受災戶表達歉意,最讓人痛心失望。

改建坪數變更 新房還比舊屋小

重建的另一個問題是,受限改建坪數變更以及貸款限制,部分原本住在三十坪的住戶,除要支付原本舊屋貸款,期間還因兩家重建承包商相繼倒閉、停工,新增一筆重建營造成本,平均每坪六萬五千元,不少住戶因無法負擔龐大費用,只能被迫改選二十坪的新房。

陳建華說,九月起政府已經要所有受災戶繳納水電費,十二月起還要負擔保全費用,「向老百姓要錢動作很快,但協助重建卻拖十年!」

東星大樓都市更新會理事長廖汶錡坦承,其餘八十一戶,必須先結算每戶應補繳的工程費用,向銀行辦理好貸款才能入住。

2009-08-30 12:39 重建10年總算入厝 東星災民批馬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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