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故事,純屬虛構,歡迎對號入座。

友人談了一場短暫的戀情,快速收手,卻導致嚴重內傷,跑來找我求救。
我說我這輩子只談過一場戀愛就死會了,沒離過婚,沒搞過外遇,也沒被甩過,或被仙人跳什麼的,豈敢在此班門弄斧充當什麼感情專家?要嘛頂多幫你整理一下頭緒,然後寫封信給老原,讓她為你指點迷津。
他說他不要,只要我跟他說,因為他看我在部落格上跟人家的對話,覺得那才是他要的。
我說你發神經啊,那些胡說八道能當真,狗屎都能吃了,你嘛幫幫忙。
但他就是不管,就是賴定我了。
好吧,那就──
●什麼都沒做,為何內傷這麼重?
「你們做了嗎?」
「沒。」
「說實話。」
「真的沒。」
「喔,那,吻過了嗎?」
「沒。」
「真的沒?」
「真的沒。」
「總牽手了吧?」
「也沒。」
火氣上來了,分明尋我開心。
「哈哈哈,我知道了,你們一定看過彼此的裸體,且摸了一些地方,差點被你矇混過去。我說嘛,就是有你們這些假仙客,以為不牽手不做愛不接吻,就不算通姦了嗎?」
「真的什麼都沒有啦!」
沉住氣。
「總有吃飯約會什麼的吧?」
「等等,先生,你這是在幹嘛,你什麼都不聽我說,就在那邊身家大調查,你是狗仔隊啊?你根本只想知道我們上床了沒,其他什麼都不想知道嘛!」
「哈哈哈哈!」是沒錯呀。
●要當垃圾桶,態度也要夠誠懇
我突然想起電影《金色豪門(The House of the Spirits)》中,葛倫克蘿斯所飾演的老處女,難忍妹妹梅莉史翠普與妹夫傑瑞米艾倫夜夜交歡的驚心動魂,於是跑去跟神父告解。
「神父,我有罪,我每天都忍不住偷看妹妹與妹夫的床笫生活,我想我是被魔鬼附身了。」
「姐妹,倒底發生什麼事了?」
「我不敢說,我怕洩瀆神靈。」
仔細聽好喔,重點來了,神父接著說:
「你一向擅長描述,不妨試著說說看,我才有辦法幫妳判斷。」
聽到沒,什麼叫循循善誘?這就是了。
再來一次。
「來,說說看,那天晚上發生什麼事情了?你一向擅長描述的。」
「什麼爛啊,把我的心情都搞不見了。」
「那正好,你不是打算把她徹底忘掉。」
「你倒底要不要聽我說啊?」
「我知道了,你是想分又不想分得太開,所以在那邊靠夭……」
後來此君接了一通手機,表情大變,就不理我了。
我猜八成是那個女人打來的。
●要一針見血的答案,這裡沒有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假仙客絕對不是感情專家,要找感情專家,寧可找離過婚的,被甩過至少十次的,或同性戀者,這些人才有辦法給一針見血的意見。
若只是要找垃圾桶,用MSN或TWITTER其實不錯,不管是跟人談心或自言自語,都有部分療效。
只能說,這次一對一的不負責感情諮商結果──失敗。
等等,你以為故事就這樣沒了嗎?那你就錯了。
朋友後來寫了封EMAIL給我,大概三千多字吧,我迅速發揮編輯的「專業」(若有的話),把那堆文字丟上作業系統,掐頭去尾拿掉虛詞贅字之乎者也大概或者也許是,瞬間濃縮成八百字,字字珠璣。
茲不顧朋友道義照錄如下,以饗廣大讀者:
●超壓抑的愛,轉為洪水猛獸
我和她都是有家室的人,各自擁有堪稱美滿的婚姻。因為一次聚會,我倆相遇,互相有被電到的感覺。吃過好幾次飯,也看過電影,有利用蹺班的機會去一些較遠的地方半日遊,兩個人都覺得非常開心。聊的話題從新聞、小說、電視、電影、宗教、哲學,無所不包,彼此都了解對方說的話,感覺好像回到大學時代。
不過,我們都很克制,我們在MSN上說好,只談柏拉圖式的愛情,絕不辜負另一半。我們不只一次拿這件事當笑話講,又講得很死很絕對,倒也讓彼此更無心防,直到有一次不小心碰到她的手,我感覺整個氣氛都變了,我們立刻像兩顆碰在一起的球一樣彈了開來,然後都不講話,一直到離開。
之後長達兩個禮拜的煎熬,我們不見面,不講電話,上班時間雖都看得到對方在網路線上,卻都不敢去打擾對方。直到那天我找你時,她打手機給我,第一句話就是說她愛我,然後就一直哭,但她又不准我去見她,我慌到極點,整個人心神不寧。
●她最後說:「你不要再來找我了!」
她最後掛電話前說:「你不要再來找我了!」頓時我像被判了死刑一樣,整個人天旋地轉,無法呼吸,無法思考……我覺得我失戀了,這把年紀失戀的感覺,比死還難過吧。不過,人到四十還能交到紅粉知已,也算不枉此生。
我倒想問你,我們堅持不發生肉體關係,這很怪嗎?違反人性嗎?是否正因刻意壓抑,反而讓慾望變成洪水猛獸,但其實我們根本就不愛對方呢?到底什麼才叫做愛呢?
我真的不懂。我很怕自己做出傻事,所以這幾天都去健身房,那張卡辦了五年,就屬這個禮拜用得最勤。我也很怕自己失控,對家人大小聲,甚至不小心說溜了嘴。整個人都快崩潰了。
我想問你的是,她先說愛我,再說叫我不要再去找她,我到底要相信哪一句?我倒底應該怎麼辦?我知道她現在也很難過,痛苦的程度也許不下於我,但我們既非男女朋友關係,我也沒立場去安慰她。
千頭萬緒,請你給我指引一條明路。感謝了。
●愛如果不做,還真不能叫愛
嗯,各位看到這裡有什麼想法?
當陳冠希慾照、高中生群交影片事件鬧得沸沸揚揚,我也還是相信這世界上有貞節烈女、曠世處男。
像這對本來開開心心的精神性伴侶變得這樣苦情,我差點有個衝動想去幫他們開個房間叫他們上了,我且在一旁搖旗吶喊、推波助瀾。但這一來可能事情會變更複雜了吧。
你問我什麼叫做愛,說真的,愛如果不做,還真不能叫愛。那種牽牽小手的小歡小愛固然甜蜜,但終究不夠真實,你無法探觸到彼此身心靈的最深處,無法體驗水乳交融、天人合一的境界,怎能侈言難分難捨、永不分離?但若走到這一步了,要收手就更不容易,除非二者在技術層面有很大的障礙,比如完全無法吻合,或者有人老是愛放大屁破壞情調,或一人不易專心老是一邊辦事一邊講手機之類的。
否則,你會忍到現在還不去找她?騙肖!
●想像力太豐富,所以痛苦加倍
那你問我,既無肉體關係,為何會如此痛苦?
這就是問題所在了,你們二人根本自欺欺人,根本對彼此的肉體都有幻想,就算理智強迫你們不想,潛意識早就不知演到第101式去了。佛家說的,一切痛苦,都來自於慾望煩惱,慾望無法滿足,痛苦於焉產生。如此而已。
至於痛到那麼痛,像瓊瑤小說那樣死去活來,你自己也覺得很誇張,而且無法理解,那是因為你們自己都太會幻想,所以痛苦指數才會不斷往上攀升。
因為你們一起吃飯、看電影、出遊,早就熟到某種程度,對方一下刻會想什麼、說什麼,你也許猜不準,但大概可以猜出三到五種八九不離十的情況,這其實更麻煩,你們的痛苦多半就是這樣乘開來的。
針對以上症狀,我的不負責任建議如下,請自由選擇。
●(警語)三點不負責建議,均有致命危險
一、剛好,順勢分手。
冷卻一陣子是對的,反正兩個禮拜都過去了,再說過去那段日子你們都這麼能忍了,沒差再忍個半年一年的。但,如果你還想保留在對方心目中的形象,寫封信是必要的,就說千錯萬錯都是你的錯,然後抬出雙方的家庭,反正你不是說你們都不想背叛另一半?那剛好,抬出這段免死金牌,女生一定心軟,如果有孩子的話更是。但千萬就別再打電話了,即時通也別用了,別小看MSN的力量,因為即時,所以害死人。見面更是免了吧。
二、假裝沒事,繼續你們的純友誼。
我是很想證明男女間一定有純友誼這件事,可惜至今身邊無一成功案例。所以,請你們千萬撐下去,好嗎?繼續堅持你們不牽手、不親嘴、不做愛的鐵律,這樣十年後就可以創金氏世界紀錄,甚至拍成電影,你演伊森霍克,她演茱莉蝶兒……
●裝聖人?看你何時才破戒
三、去開房間,錢我出。
這樣算不算教唆通姦啊?雙方眷屬可不可以告我啊?我覺得這種感情真的太不自然、太不真實了。人基本上就是動物的一種,克己復禮,很好,很高尚,但克到一種程度,男的乾脆先去自宮,女的去做縫合手術,接下來愛怎麼胡搞隨便你們。
總之,太假了嘛!
你們不想破壞對方家庭,當初根本連這些約會都該停止,既然有這些交往行為,其實就已經在破壞雙方家庭了,只是還沒被抓到而已。雖就法律層面而言是無罪的,但你的老婆她的老公若知此事,能原諒你們嗎?他們能容忍你們二人的精神性外遇嗎?
既然如此,不如一不做二不休,上了再說!別再裝聖人了,別再去想如何破金氏世界紀錄了,沒人有耐心等你們破戒。
做了以後,我想一切都會很清楚,那時再來想說要繼續還是分手,會比較切實際些。您說是吧?
好了,弄了半天,解鈴還須繫鈴人,請好自為之。別再拿四十歲當借口,有人到八十歲還在談戀愛,七十歲失戀也是很平常的事。
祝你們不倫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