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啦站長 孫傳雄撰文】我玩網路的時間,約莫有十來年,從早期的bbs開始,後來也搞過相簿社群網站,雖然沒有像同期的簡志宇(無名小站創辦人)、曾皇霖(PIXNET創辦人)那樣的成功,不過在那次擁有兩三萬名會員的經營經驗中,讓我暸解到在台灣經營網站要成功,不能只靠內容,還要靠網路社群的擴散力。
直至後來,部落格興起,在相簿社群成員的鼓勵之下,我創辦了那時全國最大型的部落格聯播以及共筆部落格。很多人都以為,是因為我個人經營網站的經驗,才能在每一個不同的網路世代之中,持續引起熱潮並且激起網友的熱情。不過,如果沒有那麼大群的幕後網路社群英雄默默支持我,以一己之力,實難達成預期願景與目標。
因此,對我來說,我感謝每一個在我的人生過程當中所相遇的社群網友們,雖然彼此於真實世界之中並不相識,但,因為在網路上有共同的興趣、理念、想法或習慣,因此結識並且成為互相扶持的網路好友。
前些日子,有媒體記者問我:「網友跟一般人有什麼不同?」我回他:「一模一樣,還不都是人。」
的確,在現實社會中,許多人們因為來不及參與網路的世界,因此,將真實世界與網路世界劃上了一道深深的分隔線,認知其為兩種世界、兩種文化、兩種想法甚至是兩種不同的人群。
實然,網友也是人,他們只是透過了網路這個媒介載體,將他們的觀點、想法、創作或者活動,以虛擬的形式呈現給其他人知道。因此,在特質上並不需要刻意去做出區別與分割。
但,若真的要去分別,我只覺得有一點最大的不同。那就是”空間的超越”。
因為網路,讓來自不同地方、縣市、省份、甚至國家的人們,能夠在這個虛擬的空間之中,相互交流與串連。
在真實世界之中,或許我們一輩子所會接觸到的人們,只是生活週遭的親人、朋友、甚或同事。但,因為網路改變了空間的概念,讓人們得已跨越現實的藩籬,繫結更多在現實社會裡頭,無法連結的人們。
因為,這個性質的不同,讓來自田野的農特產品,能夠透過網路直銷至城市的人們手中。讓原本在太平洋彼端的人們,經由網路相識、相知或者相愛。甚至,因為網路,讓不同的文化、資訊以及知識得已快速流通與散佈。
人與人之間的人脈關係,因為網路,而得已更加的擴大化。
因此,在真實世界的人們都常說:「一個人的成功與否,人脈關係佔了非常重要的地位。」而在網路的世界裡頭也不例外,除了本身要”有料”之外,更重要地,還要”有人”推播。
所以,個人更認為在網站的行銷與經營之上,唯有透過網路人脈關係的繫結,才能讓網站不斷地擴大,把”有料”加”有人”轉變成”有名”,進而透過名氣而帶來收益。
這三個”有”是經營網站的不二法則,同時,我更覺得經營部落格也一併適用。
前些日子,我曾發表了一篇名為”【評論】微網誌時代-一場知名部落客的淘汰賽”的文章。這篇文章在發表後,雖然已有上萬次之點閱,但也造成我個人蠻大的困擾,不少朋友開始憶測我所指的知名部落客倒底是誰?甚或有幾位國內極為重量級的知名部落客,透過相關管道向我詢問是否此文直指於他自己。
其實,我寫這篇文章的當下,完全沒有針對任何人而來,畢竟每一個部落客都有各自的風格,個人並不能也不需要否定他們所存在的價值。
但,我想透過那篇文章所傳達的是:「微網誌時代的來臨,為部落圈投下一顆震憾彈,這顆震憾彈足以翻動整個部落圈的次序。」
過往,部落客平日之工作,除了寫文之外,就是回應讀者的留言。這些會留言的讀者,若就行銷的角度來看,如同店家的常客般,他們是部落客最能影響的族群。並且,他們才是真的足以為部落客帶來附加效益的主力。但是,因為過去的日子之中,礙於部落格社群機制缺乏之故,因此,部落客在社群經營這塊的發展是不足的,致使,這些常客時常因為時間的流逝,而逐漸散去、甚至更迭。
就因如此,國內外有些成名後的部落客,開始認知這些網友並非是經營重點,甚至誤以為搜尋引擎排行的最佳化以及媒體的加持才是績業常青的重點,網友社群的多寡並不需要過於重視。
實然,就我長期經營網站的經驗來看,這種認知在某部份來說,是對社群力量的偏差認知。
就如同真實世界一般,真正被你說服、甚至信任你的人,不是路人甲乙丙丁,而是你週遭的親朋好友。因此,若要能發揮部落格口碑行銷的綜效,別無他法,只有強化網路社群的力量。
一位不重視網友觀感與看法、甚至視網友為無物的知名部落客。就上述立論來看,要說他能有多少口碑行銷效果,個人有相當強的信心認知其可能性應該極低。當然,若真要談行銷效果,個人認為這些部落格頂多只有流量與排行上的一般廣告價值而已,但我相信廣告公關業者所寄予部落客的厚望,絕不只在於此。
或許,你會問我:「那該如何做才好呢?」
(此文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