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倒扁」的正當性,南方朔先生在「抵抗權:人民的最後防線」一文已有深入淺出的申論,然聞見內政部對億元承諾金的控訴,筆者認為有必要再對「公民不服從權」援引實例供讀者參考,而這裡所謂的「讀者」,當包括內政部大小官員,倘若你們輕忽/低估了民眾捐款給「百萬人民倒扁行動」的意義,雖然此時能「依法」強制將代表人民意見的帳戶凍結,將來卻可能面對人民更強烈的「不服法」行動,這並非危言聳聽,而有史可考,譬如,印度聖雄甘地的「不合作運動」。
被稱作「聖雄甘地」的莫罕達斯·卡拉姆昌德·甘地(Mohandas Karamchand Gandhi),既是印度的國父,也是印度最偉大的政治領袖,他帶領國家脫離英國的殖民統治而邁向獨立,憑恃的便是其「非暴力」的哲學思想,「satyagraha」,此一理念延伸自印度教信仰──真理(satya)與非暴力(ahimsa)──英語譯成soul force,意為「精神的力量」,雖然當時英國政府雇佣兵向和平政治集會的人群開槍,但受到美國作家梭羅《論公民的不服從權利》(又譯為《消極抵抗》)作品啟發的甘地,仍力求支持群眾要以非暴力的抵抗形式,來捍衛自己信仰的真理。於是,除了絕食抗議,甘地與支持者開始全面抵制英國學校與法律機構,辭退政府工作,拒絕繳稅,拋棄英國給的稱號和榮譽等等,他本人曾四次入獄絕食,最後透過這些不合作、不服從的抗議行動,終迫使英國殖民政府讓步,於1947年8月15日公佈印度獨立和分治方案,至此,追隨者尊封他為「聖雄」。
以上的歷史提醒所有的統治者,不要輕忽人民的力量。當民主憲政為統治者毀壞,基於「主權在民」「天賦民權」的觀念,人民不僅僅有「抵抗權」,即便此一最後防線的「抵抗權」遭壓制,比方說人民的甘心捐款竟被收歸國庫(諷刺的是此一國庫之存在本來就是為了全民福祉),最最低標、最最無奈的,公民仍有「不服從權」,原理是:既然政府曾經讓佔全國總人口達5%的群眾無法實行憲法賦予的基本權利,那麼這5%強的群眾將來是否可以選擇不服從政府依此「失能憲法」所制定的其他法令?進一步想,假如這5%強的群眾能夠如此行使「不服從權」,那麼,剩下來的95%民眾是否也該能行使「不服從權」,才合乎公平原則呢?
豈只一百萬個甘地而已。筆者擔憂內政部(或者最後選擇了退縮的監察院)此舉恐引發滾雪球效應,雖然暫時阻擋了一個運動發起人自謙為「烏合之眾」的倒扁,然而這「一小搓」烏合之眾在目睹信仰的真理(satya)被踐踏之後,究竟會否像甘地那樣遵循非暴力(ahimsa)原則來繼續表達立場,真的不能保證。然而,就算這一百萬人都有甘地的睿智與忍耐,而採最溫和的「不服從」、「不合作」,對執政者而言,恐怕也是極頭疼的問題吧。身為大英政客,邱吉爾某次就這麼說:「甘地先生,……令人作嘔。他曾是一個妨害治安的Middle Temple出來的律師,如今在東方作出苦行僧的樣子,半裸的在總督府前遊行,卻出名了。」然而與掌權者相反的,偉大的人類智囊愛因斯坦這樣評論甘地:
「或許,後人會很難相信,像甘地這樣的人竟曾經在地球上存在過。」
這便是satyagraha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