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Andy Tsai針對敝人小文《PC Home分紅網=Yahoo!奇摩新商機?》留言。
觀點沒錯,這讓我聯想到微軟花費2.4億美金取得1.6%股份的社交網站Facebook,其最新的「Facebook Ads」方案,便是病毒式行銷和可信任推薦為基礎的最佳實例。
網路直傳銷,或者Andy所說的Affiliate Program (聯盟行銷),最困難之處不在於推播機制的設計,而是推薦的「可信任度」。在這方面,採用實名制(亦即註冊會員皆以真名示人)的社交網站似乎有其優勢,這等於是把真實世界的信任圈搬上網,要是這些虛擬社交圈又是屬於中產階級或知識份子,那對廣告商來說更有如蜜糖的可口。Facebook就有這個優勢。它把利用AP賺錢的行銷力內化於社交網站的特殊機制中(例如個人的"mini feeds",和即時公告諸親友之"news feeds"),既有個人信譽,又有私人情誼,「在網路上建立你的專業,養成一群信任你的客戶群,然後與其他值得信賴的專業人士策略聯盟」,可預見這樣的AP效果會比匿名推薦的電子商務網站更強大,也更務實。
再說點題外話。網路搜尋巨人Google終於對行動平台伸手了。Gphone的樓梯才響,開放手機聯盟(Open Handset Alliance)先下來,連帶推出代號Android(機器人)的行動裝置軟體應用平台,據Google的說法是「為了破除電信業者與手機廠商目前對行動上網套上的枷鎖,讓使用者更容易透過行動裝置使用全球資訊網,如同用桌上型電腦上網一般簡便」,但就如同Search Engine Land編輯Danny Sullivan說的,這或許是Google推GPhone前的最佳掩護,一旦開放手機聯盟成功建立,Google就可能掌握整個行動平台的作業系統。換句話說,Google的下一步是想當通訊界的Microsoft。
可是筆者在想,也許Google的野心還更大。他們不只想當通訊界的Microsoft,他們還要囊擴整個3C世界,甚至是機器人工業。為甚麼Google要從微軟挖走李開復博士呢?李開復並非「搜尋方面的專家」,他的專長是「非特定人連續語音識別」與「人工智慧」,對人機介面的研究更是專精,所以假如說Google是打算透過Android+(Open Handset Alliance)的標準來測試「以行動裝置為用戶端」的大型聯盟行銷計畫,基於行動裝置的數量優勢與較諸PC更為優秀的人機貼近性與移動性,Google將可能達到某種驚人的整合行銷效果。試想某天使用者可以利用手機的語音輸入與Android上的機器人軟體對話,迅速滿足生活上的「所有」情報需求(其背後是Search Engine+AI+Open Social+Android開發平台上的成千上萬程式員智慧的統合),那Google不就跟上帝一樣的神嗎?
Google無線策略負責人兼Android共同創始人Rich Miner說,行動裝置對Google而言,是下一個「大市場」。我們尤其要注意「市場」這兩個字。俗話說:「羊毛出在羊身上」,既然Android是免費提供的,Google又收不到通信費與服務費,那麼Google的潛在獲利就來自該平台的商務應用,譬如透過手機介面推廣Affiliate Program。很可預見,Google一旦達成目標,微軟與她的策略夥伴Facebook就要開始擔心,將來Google會不會仿效PC時代的Microsoft,透過行動平台的規格不支援來鎖住敵人,進而壟斷或獨占整個行動應用市場。
「比Gphone更有雄心」,Rich Miner其言,頗堪玩味。
以下是Andy Tsai網友的大文:
新的時代,即將來臨。我期待那更好的世界。
Affiliate Program (聯盟行銷) 源於 cdnow.com 1994 年推出的 Buynow 計畫。當時cdnow.com 是第一個推出轉介紹佣金分紅制度的非色情網站。也就是說,到 cdnow.com 上你會看到許多音樂cd的介紹,而只要你點選你要的cd你將會被帶到該音樂家的網站上去進行購買,而cdnow.com將會從中間賺取佣金。後來 cdnow.com被Amazon買走。而效法amazon的博客來也加入了策略夥伴的功能。
至今,在國外,AP已經成為網路行銷不可缺的一環,而對網路soho族而言,AP更是他們主要的收入來源(強過google adsense太多)。
這麼比喻好了,在國外的網路上,聯盟行銷好比在台灣的傳直銷一樣氾濫。而如何利用AP賺錢已變成一種網路專業學問。
台灣,算是今年才開始起步(除了柏克萊以外)有PCHOME分紅網,第四代廣告(忘了他叫甚麼名字),Gomy.com.tw,通路王等等。但是不知為何,目前看到的分紅系統,都蠻差的。篇幅的關係,先不在這裏做長篇解釋,簡單講,國外分紅hardgoods(實體產品)約為7%~20%,資訊e 產品(可直接下載產品)分紅為75% ~ 200%。(沒錯,200%,也就是推廌他人買一個六百塊的產品,你將會獲得一千二的佣金)。這樣的動力,是聯盟行銷的一個基礎。而另一個重點,如同陳兄所說的,則是口碑行銷所需要的推薦者的個人信譽,以及其與訊息接受者的私人情誼。
如果你想知道為什麼會有200%的佣金,那你就問對問題了。答案是因為,聯盟行銷只是網路行銷中的一環。而台灣現今的網路行銷技術與觀念只有小學生的程度,所以尚無法善用聯盟行銷這項利器。
我的預測,在兩年後,如果正確的聯盟行銷蓬勃起來,通路整合,策略聯盟,人與人之間的合作,將會變得更簡單,更友善。而台灣也才能走向藍海市場,專業分工,分食長尾巴,進軍國際市場。
我對網路行銷的認知就是:"在網路上建立你的專業,養成一群信任你的客戶群,然後與其他值得信賴的專業人士策略聯盟"
Andy Tsai
※延伸閱讀:《PC Home分紅網=Yahoo!奇摩新商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