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屆myfone行動創作獎 徵件辦法
2009-06-11 18:07 ||點閱:2272
第三屆myfone行動創作獎 徵件辦法
活動網站
http://www.myfone.org.tw
主辦單位:台灣大哥大基金會
媒體主辦:中國時報
協辦單位:誠品書店
徵件日期:即日起—2009/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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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訊文學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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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歌曲鈴聲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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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件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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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為「情書」與「家書」二個主題,參加者可針對二個主題分別以一則簡訊創作,或擇一主題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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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不限,凡可豐富行動生活之各式詞曲原創音樂皆可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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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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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者以一則簡訊(全型、繁體中文70字以內),針對主題完成創作,並上活動網站完成會員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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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作品以45秒為限,參賽者(團體)須登錄活動網站,上傳作品,始完成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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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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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項主題各取:
首獎1名,獎金7萬元;
二獎2名,每名獎金3萬元;
三獎3名,每名獎金1萬元;
佳作10名,每名獎金3仟元;
人氣獎若干名(另行於活動網站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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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獎1名,獎金20萬元;
二獎2名,每名獎金3萬5仟元;
三獎3名,每名獎金1萬2仟元;
佳作10名,每名獎金5仟元;
人氣獎若干名(另行於活動網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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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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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書組:傳送到0935-1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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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書組:傳送到0935-1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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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參賽者參賽作品不限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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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者至活動網站完成會員註冊後,始視為完成投稿。會員資料的手機門號務必與參賽門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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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活動屬公益性質,國內行動電話門號,均可參加。每完成一次簡訊投稿,皆由投稿者所屬的電信業者收取該則簡訊費用,費用按照您原本電信方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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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收到該則投稿後,會發送確認簡訊至參賽者之門號。 該確認簡訊不需另外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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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長度以45秒為限。音樂檔上傳規格為MP3格式、128kbps、ster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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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作品應具原創性。參賽作品須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且尚未以實體及/或數位方式出版及/或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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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作品須同時包含歌詞及曲譜之創作,單以歌詞或曲譜參賽,將不列入評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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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作品可以獨唱、重唱或合唱等形式呈現。歌詞須為全部中文或部分中文,非中文之部分須附上中文翻譯,且需對翻譯內容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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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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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投稿說明及各式附註規定請上活動網站http://www.myfone.org.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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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blogger.chinatimes.com/literature/archive/2009/06/11/4113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