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是什麼,它會做哪些事?基因突變是為了適應天擇?還是會加速人體毀滅呢?
「基因」這個名詞,早已進入了一般人的常用字彙,譬如說某人遺傳了父(母)親的身高基因、某家族擁有長壽基因,或是某人帶有某種疾病基因等;報章雜誌也不時出現什麼肥胖基因、冒險基因,甚或偷情基因之類的報導。但基因究竟是什麼,一般人卻不一定說得清楚,更不用說曉得它所司何職了。
首先,基因是遺傳的單位,也就是攜帶了決定生物特徵(像是膚色、身高、血型等)、並能代代相傳的因子。科學家於二十世紀初剛開始使用這個名詞時,還只有個概念而已;他們對於基因位於何處、由什麼組成,以及如何運作等問題,幾乎全然無知。
一直要到二十世紀中葉,科學家才確定基因位於細胞核裡的染色體,而且是由組成染色體的去氧核醣核酸(DNA)、而非蛋白質分子所攜帶。接下來,華生與克里克二人於一九五三年解開 DNA 的構造,係由兩條互補核苷酸聚合物形成的雙螺旋鏈。至此,科學家才算正式曉得基因由什麼組成,基因研究也才正式得以展開,並出現了「分子生物學」這門學問。
DNA 分子是生物儲藏基因訊息的所在,它比較接近以文字為主的操作手冊,而非什麼建築藍圖。DNA本身不是細胞裡真正做事的傢伙,蛋白質才是。因此,DNA 上頭的基因,其實是攜帶了製造蛋白質的資訊;基因要能發揮作用,還得「表現」成蛋白質才行。
DNA 及蛋白質都是大分子聚合物:DNA 的基本單位是核苷酸,蛋白質則是胺基酸。核苷酸由核糖、磷酸根以及稱為鹼基的含氮化合物組成。核苷酸上頭的鹼基有好幾種,分別以A、T、C、G等字母為代表;每三個鹼基的排列順序,就指定了一種胺基酸。因此,一段 DNA 的核苷酸鹼基序列,也就決定了一條蛋白質的胺基酸序列,該段 DNA 序列也就稱為一個基因。據估計,人類的基因組裡共有兩到三萬左右的基因。
細胞在分裂前,DNA 會先進行複製,好讓子細胞各擁有一套完整的基因組。DNA 的複製方式是將互補的雙螺旋鏈解開,讓兩條核苷酸鏈都當成模板,接上帶有互補鹼基的核苷酸,最後形成兩條一模一樣的雙螺旋鏈,分別進入子細胞當中。
人類的 23 對染色體上共有 30 億個鹼基對,要全部複製一遍可是大工程,但對快速生長及更新的細胞而言,卻是家常便飯,它們可在短至三十分鐘內完成一次分裂。在複製過程中,DNA 序列難免出點差錯,小至單個核苷酸遭到替換,大至一整段序列遭到刪除或重複,中間則有各式各樣的變異,這些也就是所謂的突變。
基本上,基因突變是隨機出現的,而不是為了特殊的目的;因此,基因突變以適應天擇的說法是錯誤的。同時,基因發生突變而製造出不完整或有缺陷的蛋白質,對生物都是有害的;但多數單核苷酸突變對蛋白質的結構影響不大,也就沒有什麼顯著的作用。只有極少數突變才對生物有些好處,或是在環境突然改變對生物造成壓力下,才顯現出優勢來。
基因組裡最常見的 DNA 突變,出現在單核苷酸的替換,科學家稱之為「單核苷酸多型性」(single nucleotide polymorphism, SNP)。若隨便找兩個人來,比較他們的基因組序列,就可能發現多達三百萬個單核苷酸變異;但以整個基因組三十億對的核苷酸而言,那只佔了 0.1%,其餘 99.9% 的核苷酸序列還是相同的。因此,由那 0.1% 的差異,造成「人之不同,各如其面」的種族及個體差異,也是天擇的作用點,造成人類的演化;但骨子裡,地球上幾十億人還都屬於同一物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