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新聞報導出現有年輕人自殺,或是科學家發明什麼操弄胚胎或基因的新方法時,就會有人跳出來說,我們應該重視生命教育。言下之意,是說有人輕忽或不尊重生命,因此需要生命教育的薰陶;換句話說,生命教育可以讓人認清生命的可貴,以及生命的神聖不可侵犯。
上述這種說法,與上位者看到社會出現亂象,而提出加強品德教育的呼籲一樣,容易落人口實,也都屬於吃力不討好之事。然而比起品德是否可教的根本爭議來,生命教育在這方面似乎好一些,至少「生命」是個可以定義的現象甚或實體,比起掺入主觀認定的品德來,應該可以有更多共識。
許多人心目中的生命教育,其實與宗教教義有關。這一點,從許多針對生命教育的討論中,總會邀請一二宗教界人士參與,可以看出。問題是,對非信徒而言,宗教的教義是否真有幫助,大有疑義。
基督宗教認為人是上帝按其形象創造,故不可殺人(包括自殺);但也有人提出寬容想法,說聖經從未譴責自殺行為,以慰藉有親友自殺身亡者。至於佛教相信輪迴轉世,更相信造業,因此也不贊同自殺(包括殺生)。然而,對於以身殉教及捨己救人的行為,無論東西宗教都是認同及贊揚的;甚至某些高僧的禁食圓寂,也遭到美化。
其實,要談生命教育,應該先對「生命是什麼?」這個根本的問題,了解一二。生命是生物獨具且共享的特性,包括生長、代謝、適應、繁殖、老化以及死亡等特徵在內。生物要維持生命,必須從環境中取得能源,進行代謝,並排除廢物,否則就無以為繼。再者,從最簡單的單細胞生物,到複雜如人類的「高等」生物,都是由相同的幾種元素所組成的分子,一點一滴建構而成,也都遵循著物理及化學的原理運作。
生物學家的這種化約論點,與西方以基督宗教為中心的人文思想,自然是有扞格之處。尤其是把人類給「貶」為生物之一,並由「低等」生物演化而來,而不是什麼造物者的精心製品這點,最讓信徒反感,也引起許多爭議。
其實,生物有兩件最重要的使命,一是活著,一是生殖。活著本身,就是件美好的事;身體這個臭皮囊,雖然不時出點毛病,也註定老朽,但食色視聽之娛,還是讓人流連怕死。人可能是地球上唯一曉得自己終究要死的物種,也會想盡辦法延長壽命,但我們終將體認:生命的意義在創造繼起的生命;生命的不朽不在個體的存活,而在子代的生生不息。
同理,人類為了個體與族群的生存,也和所有生物一樣,既自私且互助、好競爭又合作。不單如此,腦力發達的人類,還形成了各種文化(宗教也算一種),將人從生物的本能提昇,讓生命出現更多的理想與目標,也讓活著變得更有意義。
人既是自然界的一員,就不可能跳脫物競天擇的演化之功。人在地球上是適者,佔據了大幅空間,也享受了大批資源。但禍福相倚,人的成功終將危及自身存活。因此生命教育的目的不只在認清生命本質,還要包括生物圈這個大環境在內,缺一不可。
原載 2009/09/16 觀念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