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開心,中時電子報終於有了和我們這些 blogger 廣告利益共享的機制。而我的忽忽亂彈也自昨天開始有了右下角的關鍵連結廣告(在日曆的下兩層 ),所以我寫這篇文章,目的是告訴大家有這回事並請大家共襄盛舉,點閱文章時,煩您舉手之勞順便摁摁一下,我們這些部落客,也就有了一點微薄的廣告收入 0.6 元,如果一天有十個 0.6 元,我便可多餵一隻流浪貓,或買一只半的雞蛋,付半天的水費 ............
這對於我這個長期無固定收入的人可真是一項德政啊!至少讓我覺得努力寫東西還起碼有一點回音的感覺。在這個一年出四萬本書籍的擁擠書市內,出書真是一件複雜而辛酸的人際交換過程,更別說有什麼實質收入。然以我這矮騾妹抵死不從的性格早已不去在乎這些,我要做的是另闢自己的寫作園地,好好的、認真的,耕耘我的部落格。
上上禮拜我和盛弘晴舫吃飯,聊到寫作出書這事,我怨嘆我的人生實在百無聊賴極了,才不得不來寫東西云云,晴舫叫我直接從陽台跳下去算了,而忙得半死的盛弘,則是溫柔敦厚地看著我苦笑,尤其是當我說我不太看書且日子過得像放假時,看得出他們很想痛揍我一頓。
但我真一點炫耀之意都沒有啊!相反的我是極無奈,如果可以嫁人可以有另外謀生的本事,我幹嘛自找麻煩的每天定定在電腦面前坐得腰酸背痛,一個字一個字的吐絲似的,偶爾接個劇本,來來回回改寫半天,算算一個字不過一塊錢,可是二十年前投稿時已是這個價錢啊!
但我一點不後悔,畢竟咱林家伯伯林肯說:四十歲以後的長相自己負責,四十歲以後的決定更要自己負責,沒人逼我寫作,我自己心甘情願,心甘情願的就像談戀愛般的浪漫和傻氣。也許因為只有透過一個一個戀人如同一個一個方塊字的組合,我才覺得我的下半身-呃-是下半生,會更完整而美好,當然,如果在現實上還能換回一點麵包,那豈不是更美好?
近年來我的三個部落格,已經成為我無聊人生裡最有聊的經驗,如果對讀者諸君有不禮貌之處,請溫柔的指點我,我雖然好強,亦勇於認錯,更重要的是,看完文章請摁摁右下角的關鍵連結廣告 ( 一天一次足夠 ),不僅我的忽忽亂彈,還有老原的,各個部落客的,我想這是你我最有效最溫暖的支持與互動方式吧!
先謝謝大家了。
順道來張有料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