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經濟景氣持續低迷不振,政府在外銷受限於全球經貿緊縮,內需又無法馬上兌現擴大的雙重壓力下,緊急祭出了消費券方案,期望藉此「免費消費」的誘因,激發民眾低迷已久的消費信心。
這是經濟理論?還是信心問題?是與不是,其實並不重要,因為發放消費券已成既定政策。如今重點是,人民在面對台灣有史以來首次發放的消費券,你會如何消費?你又該如何消費?才能讓此政策真正達到,擴大消費,刺激內需經濟的目的,成功發揮點火的功能。
一般而言,其消費方向,略有以下兩種,一是,購買已編列經費,計劃中的物品;二為,購買未編列經費,屬計劃外之品項。
若將3600元用於第一類者,是為已計畫性消費,只是將原本已編列預算的自我支付費用,改由政府買單,實質上並未增加額外消費,對此則有限於此政策的效益。
又若屬第二類者,則為已達刺激目的之擴張性消費,對此額外的交易,才是有助於此政策的實質目的。
其對象,亦另有下述兩項差異,一是,購買一般生活物品,但以今日全球工廠的水平整合機制,在台灣絕對是極有可能買到,非台灣內部企業所製造生產之物品,尤其是當到處都已充斥著「Made in China」。因而,最終卻是實質幫助了國外企業在拼經濟,費盡力氣,卻是肥了他人。
反之,若我們願意將此消費券用於,真正屬於台灣國內產業的消費項目,例如:用於教育學習、表演藝術與音樂欣賞、國內旅遊…,如此將可百分之百的達到擴大內需消費,促進國內產業經濟的實質效益,同時亦可將這有價的3600元消費券,化成有助於個人對生活上無價的學習與成長。
$3600消費券即將於一月十八日正式發放。朋友,你會怎麼消費呢?